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桃園縣有人涉嫌炒作埤塘,鄭文燦縣長決定不納入區段徵收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年12月27日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A1版「桃前副縣長涉炒埤塘,鄭文燦不徵收」、A6版「鄭文燦制裁炒地,桃園人叫好」的報導,由於桃園縣前副縣長李朝枝等人涉嫌炒作埤塘,桃園縣縣長鄭文燦表示,為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考慮將有爭議性的埤塘納入區段徵收,但李朝枝等人受訪時卻表示無奈,強調自己合法投資沒有炒地。

    李朝枝等十三人桃園地方人士購買的埤塘,位於航空城捷運「G13站區段徵收區」,總面積有15246坪,公共現值每坪新台幣24023元。而李朝枝等人以每坪新台幣三萬元購得,購地價約新台幣四億五千多萬元,由於該土地緊鄰蘆竹區中正北路,地理、交通條件優越,都市計畫通過後,每坪暴漲到新台幣15萬元,扣除購地成本獲利約新台幣18億元,如果參加區段徵收配地,原本獲利上看新台幣30億元,但鄭文燦縣長宣示不能讓這埤塘地再「點池成金」。

    鄭文燦縣長表示,當地都市計畫仍會循行政程序繼續進行,但是基於公平正義,這處有爭議的埤塘將繼續保留,暫時不考慮徵收,由於「G13站區段徵收」都市計畫主計畫尚未通過,細部計畫還可以更改,未來會以地方實際發展需求進行規劃。

    這處埤塘共有十三人持分,不少人是桃園地方民代眷屬,相關人士受訪時都感到相當無奈,認為沒有炒地皮,只有單純的投資,市府作法毫無道理,不能把私地當成景觀池。

    筆者認為,身為政府官員濫用公權力炒作土地實在不恰當,如果有涉及炒地的情形,就不宜把這處埤塘納入區段徵收的範圍,建議可以直接用公告現值來徵收,不准參與配地,否則實在難以符合公平正義和社會期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合法投資依法應予保護,但如果有運用公權力或因公務機會而掌握資訊進行投資,此已屬「投機」,則不宜保障,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鄭縣長於處理埤塘問題可考慮李律師的意見!

2015年房市十大趨勢顯示衰退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年12月27日聯合報A13版記者簡伶恩「2015房市十大趨勢出爐」的報導,2015年房市面臨升息和QE退場、總統大選等利空因素的影響,《好房網不動產市場週報》也整理了2015年房市的十大趨勢,提供相關產業和購屋人做為參考,其中最明顯的跡象就是「推案量下滑」。

    《好房網不動產市場週報》所歸納出2015年第一大趨勢是「2015三大都會區推案新台幣1.1兆元」,北台灣約為新台幣8300億元較2014年縮減一成、台中都會區為新台幣1700億元將較2014年成長一成而高雄推案量則約新台幣1000億元,共計1.1兆元,較2014年下修新台幣1500億元。

    其次「房價出現下修目標值」,2015年台北市新成屋房價將下修一成、新北市將下修一成五、桃園和新竹將下修兩成,整體平均房價應以「盤跌」看待。
    第三大趨勢則是「銷售量持續探底」,2015年建案銷售率瘦推案量萎縮和總統大選效應影響,也難以拉升,預估北台灣整體銷售率將在三成左右,只有降價才能有效提升銷售率。

    第四大趨勢將是「超豪宅低調領風騷」,據了解2015年包括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聯勤案、富創建設、冠德建設及大陸建設在信義計畫區的豪宅案,將正式開出每坪新台幣300~400萬元的新天價,加上台中七期豪宅將喊出每坪破百萬新台幣高價,高雄美術館特區也將有超豪宅推出,三大都會區超豪宅將引領房市風騷。
    第五大趨勢是「土建融、房貸利率攀高」,根據2015年的預估房貸利率將上調,建商資金調度壓力將愈來愈大,但調整幅度預估3%以內不會太大。

    第六大趨勢則是「餘屋賣壓出籠」,根據北台灣銷售中新屋建案顯示,新北市淡水、新莊、林口和桃園市的中壢、八德、桃園區,新竹的竹北、新竹市供給戶數最多,房市買氣未見起色下房價恐持續探底。

    第七大趨勢是「首購族為主戰場」,受到台北市高房價排擠效應影響,首購族大舉前進新北市、基隆和桃園等房價相對較低的區域,總價新台幣800萬至1500萬元的產品將成為市場推案主力。

    第八大趨勢為「開挖金字塔地下室客層」,據了解目前賣得動的建案均是低總價建案,買屋送裝潢、工程零付款等行銷方案,吸引力已經略顯不足,預估建商將開始挖掘「金字塔地下室客層」,開發新客源。

    第九大趨勢是「北市鳥籠建案愈來愈多」,在都更不易的情形下,台北市新推案的基地將會持續鳥籠化,基地小於100坪的鳥籠級建案,將達到台北市建案總數的兩成。

    第十大趨勢是「讓利與否,建案成敗關鍵」,建商必須要讓開價更貼近購屋者預期,如此才能成為建案成敗的重要關鍵。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此次的房市衰退是政府刻意打房所造成,投資人一定要注意政府的措施,並注意房地產節稅,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投資權益!

住戶控訴公設游泳池遭建商拆除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年12月27日蘋果日報A36版記者潘姿羽「公設游泳池被拆,住戶轟廣告不實」的報導,新北市新店區錦秀社區住戶李小姐投訴《蘋果日報》表示社區游泳池遭到建商強行拆除拿來蓋房子,而經記者查證建商雖在廣告DM有游泳池,但建商並未將泳池產權移轉給住戶,賣屋後即轉賣泳池產權拆除蓋屋。

    投訴人李小姐攤開銷售海報,表示平面圖裡面有游泳池,民國103年中得知泳池將被拆行文給政府希望緩拆,消保官協調後,建設公司卻於民國103年11月21日拆掉泳池蓋大樓,社區管委會主任歐寶蓮表示20年前住戶多向建商貸款,買賣契約書和貸款保證書同一份,因此繳完貸款建商就收回保證書,導致難以舉證,表示還是要拿回公共設施。

    該社區屋齡超過20年,起造人為「皇霖建設」,但民國103年11月拆除游泳池的卻是「圓石建設」,記者去電皇霖建設,但該公司電話為空號,並且經濟部商業司已經登記為停業,圓石建設表示泳池是私人產權而非社區公設。

    圓石建設表示,民國103年6月向地主購得游泳池產權後,取得合法拆除執照,住戶以消費糾紛為由請消保官協調,皇霖建設負責人及圓石建設均到場,但住戶卻未到場。該土地為私有,新北市工務局發函解除列管後,民國103年11月才拆除游泳池。

    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建照科股長陳嘉興解釋,原建商為皇霖建設,興建游泳池後沒有把產權移轉住戶,當初餘戶由再春建設法拍取得,未查明便把泳池、公車總站納入DM導致消費者誤解。

      筆者認為,買屋時一定要注意「買賣契約書」和「謄本」上面登記的面積,如果是「公共設施」,會隨同主建物移轉,於房屋所有權狀和謄本上面都會有記載共用部分的面積,買賣契約書上面也會有記載,一定要仔細看清楚並且買屋後也要妥善保管好契約書,不懂的地方請教專業人士,這樣才不會吃虧。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購買社區型的房子,一定要注意社區範圍的土地,且這些土地也應由住戶取得土地所有權的持分,這樣才不會發生本案例的情形而權益受損!


2014年12月27日 星期六

台北市的建商期待北市長柯文哲能推動公辦都市更新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6日蘋果日報A19版記者潘姿羽「柯上任,建商期待公辦都更」的報導,台北市新科市長柯文哲於民國1031225日上任,建商對於他能否解決都更議題相當關注,表示對於新科官員期望很深,但是要等實際都更政策出來才可下定論。

    柯文哲的台北市住宅政策是要加強「公辦都更」,興建更多「公共住宅」,並且延攬前營建署署長林欽榮擔任台北市副市長、找有建築實務經驗的林洲民擔任都發局長,小內閣新氣象點燃外界對都更的希望。

    志嘉建設總經理張耀仁表示,對於新任市長就職非常期待,台北市都市老化嚴重造成居住安全、環境和市容問題,柯文哲市長選前走訪蘭州國宅顯示他重視都更。目前都更推動困難是社會對都更沒有信心,應由政府帶頭推動加強民間信心。

    亞昕開發董事長姚連地認為都更是台北市發展重要道路,但是審查過程太冗長,整合到推案長達5~6年。台北市新的官員有建築實務經驗很好,但要看實際政策才能評斷表現。

    基泰建設有豐富都更經驗,副總經理張玉貞對新任市長有很大期望,希望能把都更視為重大優先政策,否則遇到抗爭就龜縮有損建商推都更的信心。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過去幾年成功推動都更地區都是精華地段,政府應該指出那些地區、範圍是政府推動都更標的,並且主動介入,其餘基於地主和建商開發利益推動的都更只要扮演協助角色即可。

    筆者也相當期待柯文哲市長有效率的執政能夠對台北市的都市更新有所突破,期待將來台北市的市容能夠煥然一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日本東京的都更如「虎之門」、「丸之內」、「表參道之丘」、「六本木之丘」、「汐留」等都相當成功,過去台北市政府用近二十年的時間推都市更新,卻成效有限,民眾、建商怨聲載道;台北市柯市長如能以大魄力推動「公辦都更」,正可回應台北市民的殷切期待!

桃園農地遭重金屬汙染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6日中國時報AA2版記者黃天如「農地遭重金屬汙染,桃園最嚴重」的報導,農地被拿來蓋豪華別墅或工廠愈來愈嚴重,內政部統計民國102年間全台違規使用土地面積已高達1068公頃,許多農地默默消失或是遭重金屬汙染,不動產研究人員呼籲政府應落實「農地農用」政策,不要讓台灣成為「黑土島」。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2013年全台總計4600筆、共計1068公頃的違規使用土地中,桃園就多達1763筆,計371公頃,面積比例佔35%,其中又以農地被挪為砂石場、工廠或以農舍之名大蓋豪華別墅或非法民宿最為普遍。桃園則有共計1838筆計211公頃的農地遭到重金屬汙染。

    全國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張瀞勻表示,投資客看準近年雙北市區域重劃,不少中小企業面臨遷廠,沿著國道像南收購或承租農地蓋工廠,一方面收租另一方面也可以養地炒作,光是南崁近三年國道沿途農地漲價超過一倍,附廠房的農地甚至每坪可以賣到新台幣10~12萬元。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依據《區域計畫法》地方政府接獲檢舉,對於違規使用應對違建即報即拆,並且可以對行為人科處新台幣6~30萬元的罰鍰,並得按次計罰,但地方政府人力不足長期以來執法未落實。而桃園因為有未來桃園航空城的加持,使得桃園農地成為有心人鎖定的首要標的物。

    筆者認為,農地還是應該回歸到農業使用,將來才不會面臨糧食短缺的情形,至於污染的部分,政府相關單位有責任要追查到底,不應該再放任包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農地農用」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另外農地污染涉及《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的適用,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必須注意如有發生成為「整治場址」或「控制場址」相關的法律責任,這樣才不會招來相關的法律責任!

社區公共空間非住戶共享住戶盼廢除約定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4日蘋果日報A20版記者潘姿羽「廣場非共享,住戶控不合理」的報導,新北市三重區新成屋「啟昇玉鼎」住戶簽約後才發現一樓前廣場竟然不是住戶共享,住戶多半希望廢除此約定,建商則回應買賣契約已經白紙黑字載明均符合規定。

    「啟昇玉鼎」住戶於1031221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決議,一樓廣場不應該畫為約定專用,但由於買賣契約書已經註明「非經『權利人』同意,不得已修改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方式變更,因此住戶簽約時都同意廣場為約定專用,現在要把權利拿回來就還需要當事人同意。

    有住戶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不得將「共用部分」,包含法定空地、法定停車空間和法定防空避難設備,讓售給特定人或區分所有權人以外特定人設定專用。

    但新北市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蘇志明則解釋,「法定空間」可以約定共有或專用,就看買賣契約怎麼訂,只要不違反使用執照用途,「啟昇玉鼎」使用執照規定廣場要做無遮簷人行道,未來一樓店家就得把廣場留做人行道。

    啟昇機構副總經理黃冠華回應,公共空間化為約定專用很常見,此社區部分樓層「露臺」也是該樓層住戶約定專用,一樓廣場緊鄰護約定專用,契約白紙黑字粗體寫得很清楚,該案是成屋銷售,房屋現況都看得到,住戶也是簽約同意後才購買。

    筆者認為,消費者購屋的時候,無論新成屋或預售屋,買賣契約書都一定要看清楚,對於共用部分約定專用的約定,在買屋時就要搞清楚,有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仲介或代銷說明,否則到時吃虧也很難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共用部分」約定專用或分管,一定要讓買受人清楚明白,因為共用部分消費者在買受價當中也有包含,一旦只有所有全部供他人專用,消費者一定會在意的。消費者一定要養成簽約詳細讀文件的習慣,這樣才能保障權益!

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教育部將利用大型公有地釋出作為學生宿舍或創業基地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5日工商時報A5版記者呂雪慧「助青年居住,教育部參一腳」的報導,教育部吳思華部長表示擬透過多元的方式勾勒青年住宅和創新創業基地發展願景,以網路群眾外包的方式徵求青年提供意見。

    教育部也將透過「活化閒置校園」和「青年創意生活城」的構想,利用大型的公有地釋出做為學生宿舍或畢業後青年就業及創業初期發展的基地。這是教育部向行政院提出的「青年居住政策」規劃構想報告,部長吳思華表示,已經在臉書開闢粉絲專業,以網路群眾外包方式徵求各界意見,即時回應青年關注議題。

    在報告中也提到解決青年居住問題將採用「多元方式」,例如:現存閒置空間有效運用,或利用大型公有地釋出,並透過「活化閒置校園」和「青年創意生活城」提供學生宿舍或年輕人住宿,研議規畫創意創業發展基地和文化交流空間,提供青年人發揮創意、創業育成,形成多元文化薈萃場所。

    由於內政部的「社會住宅」並未包括在校生和畢業生的需求,教育部只從年輕人立場提出需求和構想,至於未來要用哪一塊基地、由誰來執行,吳思華部長則表示,對年輕人來說集合式住宅除了可以提供住宿需要,還有小型工作室、文創小店的開創,教育部將負責整合,執行則是下一階段。

    筆者肯定教育部的做法,在少子化的情形越來越嚴重下,許多中小學都將面臨廢校或併校,閒置的土地如果能拿來利用做為青年住宅及創業基地,對於青年是有正面的幫助,對國家長期發展也是好事,但是必須妥為規劃,而且避免政策疊床架屋,各部會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才能創造行政最大效率。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在台灣政府方面一定要對「青年人」的未來多用心,一方面除培養學生的責任感、信心,另一方面則應協助青年人發展,包括學生的「居住」問題,吳部長能主動關心,真可謂抓住了年輕人的「心」!

住家兼營副業二年內出售要課奢侈稅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3日經濟日報A13版記者陳美珍「住家兼營副業,要課奢侈稅」的報導,根據財政部的解釋,住家兼營家庭手工藝副業即使免辦理營業登記,仍然非屬自用住宅,如果持有未滿二年出售,即要課徵10%~15%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的規定,納稅人出售持有二年內的房地,如果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僅有一戶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即可免課徵奢侈稅。

    但是僅有一戶自用住宅,卻利用自家從事手工藝副業,例如美容、美髮等工作,這類房地即屬供營業使用,不能因為有無辦理營業登記而有不同。至於如果出售房地僅有部分樓層供營業使用,則可以按營業使用樓層合計數占實際總樓層數的比例,計算銷售價格課徵特銷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日前即查獲一納稅人購入一筆房地後,持有未滿一年以新台幣600萬元價格出售,持有期間已經辦竣戶籍登記,但在住家一樓從事家庭理髮,未具備營業牌號且未雇用人員,每月銷售額也未達到營業稅起徵點,卻仍有實質營業性質依據財政部規定仍要繳納奢侈稅。

    筆者認為,僅有一戶住宅又在家中兼營手工副業者,實際上也是在賺辛苦錢,家境雖不算太差但也是賺辛苦錢,會在二年內賣房一定有其原委但和炒房實在很難連結在一起,對於財政部針對這種案例查稅,不知到底是「國庫缺錢」還是「公平正義」,值得思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奢侈稅」造成爭議的案例很多,國稅局應不要做太擴張法意的解釋,這樣才符合保障「賦稅人權」的意旨!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轉售未過戶土地仍需課徵綜所稅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3日工商時報A19版記者林淑慧「轉售未過戶土地,需課綜所稅」的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於民國1031222日表示,由於不少民眾藉由買賣土地獲利,但是沒有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後就出售給他人,不符合「個人土地出售免所得稅」的規定,必須申報綜所稅「其他所得」,萬一漏報還要處以罰鍰,恐因小失大。

    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由於台北市可供建築土地奇貨可居,有人專門以此為業,購入土地後未辦理過戶旋即出售第三人,利用個人出售土地免納所得稅的漏洞逃避應繳的稅負。

    王玠琛提醒民眾買賣土地依據《所得稅法》個人出售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如果民眾出售未過戶土地,所屬利益即是「其他所得」,必須課徵綜合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近期查獲案例即是有人購買土地後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就直接轉售,被台北國稅局核定所獲利益應屬所得稅法其他所得,不但應補課宗和所得稅,並且要依照規定送罰。台北國稅局也提醒如果一時疏忽或不熟悉法令漏報所得的民眾,應該要自動向國稅局補報並且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筆者也提醒大家,出售土地必須繳納的稅負為「土地增值稅」,但是如果未經過戶,不需要繳「土地增值稅」,但是由於是屬於「土地登記請求權」屬於「權利」的買賣,仍須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民主法治時代,事事攸關「法律」,人民要知法、用法、守法,如有不懂就請教專業律師,涉及不動產可諮詢「地政士」,涉及稅務還可請教「會計師」,這樣才可免去法律糾紛的困擾!

位於台北市的錦町日式宿舍,已活化成為藝文空間!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3日自由時報AA2版記者謝佳君「錦町日式宿舍活化,變藝文空間」、聯合報B2版記者黃文鈴「日式老房子整容,化身樂埔町」的報導,台北市杭州南路二段67號的日式官宅,荒廢近30年,由民國102年由台北市文化局媒介立偕生活文化團隊花費新台幣三千多萬元修復,於民國1031223日正式對外營業,這也是台北市文化局「老房子文化運動」的第二個成果,未來將結合手工藝、當代藝術和餐飲,對外開放營運為城市注入文化力量。

    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表示,「老房子文化運動」計畫是由公部門媒合民間團隊,藉由民間資金和創意協助修繕老屋,活化再利用,並且每月支付市府租金,自民國102年招標迄今,已經成功媒合22棟文化資產建物。

    樂埔町過去是錦町日式宿舍,與附近林務局局長宿舍為同期宿舍建築,該建築建於19201930年間,於2006年登錄為「歷史建築」,前後庭院有庭園、山水、山石林立與石燈籠,占地約575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約196平方公尺。立偕委託建築師呂大吉負責修復外觀,還原日式建築風貌。該建築物屋頂還結合「切妻」、「寄棟」和「入母屋」三種型式,今日老宅少見。

    修復團隊特意保留內外編竹夾泥牆,同時把堪用的屋瓦集中於斜面屋頂,尚未腐爛的木地板集中鋪於後側包廂,除了比對日式宿舍照片,也考證附近同期日是宿舍群建築修復。藝術顧問胡朝聖表示,古蹟使用古法修復,沒有使用任何釘子,同時也請來日本庭園景觀團隊重新打造庭園結合古典當代風格,不僅修復形貌,更賦予新的時代意義與生命。

    未來樂埔町將作為餐廳、植物染工藝教室,並提供日式午晚餐、下午茶,並且由植物染大師曾啟雄駐點,開設布染課程講座。將來曾啟雄將會不定期舉辦講座和DIY活動,提供工藝家平台。

    這間日式宿舍離永然地政士事務所相當近,改天筆者也會親自到場體驗用餐,這樣的日式宿舍活化值得肯定,台北市仍有許多荒廢的日式宿舍仍然沒有受到重視,將來希望能有更多的日式宿舍發展為這樣的文藝空間,而不要再任由荒廢傾頹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看到台北市這些原本破舊的老房子,逐漸活化,感到欣喜,認為台北市早該這麼做了!這樣做既保存「文化資產」,也改善台北市市容,他要為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按個「讚」!

2014年12月23日 星期二

中國大陸2015年預計蓋700萬套「保障房」!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0日經濟日報A10版記者李仲維「大陸保障房,明年蓋700萬套」的報導,中國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於20141219日表示,中國大陸2014年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發生變化,但房地產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沒有變,2015年新開工建設保證性安居工程700萬套、基本建成480萬套。

    陳政高並且表示2015年要準確把握房地產市場運行中所出現的新情況、問題,並起積極應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2015年新開工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700萬套、基本建成480萬套,2015年要完成成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任務,2017年並且完成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任務。

    新華社並且援引住建部數據,陳正高部長認為,中國大陸房地產業走勢受到總體經濟情勢影響,而且也影響整個經濟運行,2014年以來為因應房地產市場變化,住建部強化地方調控主體責任,即時調整了限購、差別化信貸等方面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費,總體上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筆者贊同中國大陸保障房的興建,才能保障人民居住的權利,中國大陸前陣子打房,這陣子感覺又開始放鬆管制似乎有要救市的意味,是否意味著中國大陸房地產價格即將崩盤,中共憂心將引發金融危機,此值得觀察!!

    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李永然律師認為中國大陸的「保障房」,類似台灣的「社會住宅」,中國大陸推動「人人有屋住」的理想,因而廣建「保障房」。台灣依《住宅法》必須蓋「社會住宅」,這方面的推動仍有待加強,台灣在這方面必須加油了!


豪宅友善社區化解仇富、社會住宅提升質感避免標籤化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2日聯合報A6版記者陳秋雲、鄭朝陽「豪宅推手與巢運先驅的住宅階級論」的報導,有鑑於詩人余光中與名建築師姚仁喜談建築,兩位不同領域的大師都說討厭「豪宅」,記者於是找來台中「七期王子」建築師戴育澤與無殼蝸牛運動推手曾旭正專訪「豪宅」的議題。

    對於豪宅的負面觀感,戴育澤認為不是建築師不長進,豪宅都蓋米黃色、厚重、開小窗,而是創新開發對於建商合建築師都有風險,因此業主多不願意突破。而曾旭正則認為,建築師應該自期「堅持創新留背景給別人看」,才能建立品牌價值。

    至於豪宅是否應扮演提升一般住宅品質的領頭羊,曾旭正拿雙B車來比喻,過去只有高級車上面的安全氣囊帶動平價車成為標準配備,但豪宅只發揮財富象徵作用而沒有實質品質提升。戴育澤持不同看法,像是「乾溼分離」就是早期豪宅開始,而且豪宅具高價和隱私性,因此難以要求豪宅引領住宅進化。

    豪宅如何為都市環境加分,私下財富階級標籤,曾旭正認為台灣豪宅造型不夠獨特,用色保守,既要彰顯地位又擔心炫富,加上建商計較下,造型大方不起來,不像國外有別致造型、庭園景觀,並且能運用公共空間塑造獨特質感。戴育澤則認為,過去豪宅過於獨善其身,流於封建貴族想像,以至於造型外部環境都太保守、不友善,新的豪宅不只要彰顯住戶地位,也要反映友善、永續、利他的價值,像是英文倫敦「海德一號」的住宅一樓連通公園供眾人穿越,使得公園不再是「海德一號」住戶獨享,環境也因為「海德一號」變得友善。

    對於年輕人普遍買不起房子,豪宅成為社會階級標記,曾旭正認為,豪宅成為增值、投機炒作的對象,受害就是沒有能力買房的年輕人,製造很大社會問題,父母親有沒有房子的不同,產生社會階級。戴育澤則認為,政府應該拿出辦法遏止投機炒作,並且打造售價、租金合宜的住宅來因應需求,讓社會有階級但不對立!

    問到對於「社會住宅」的看法,戴育澤認為「社會住宅」有強烈需求,不該成為選舉一時議題,要結合區域發展長遠規劃。曾旭正則認為社會住宅有兩項原則要堅守,一是「只租不賣」、二是「堅持品質」,除了讓無力買房者得以喘息累積購屋款,將來政府也能收回房地循環利用,不能讓合宜住宅被標籤為「貧民窟」。

    筆者贊同這兩位大師的看法,都相當有道理,豪宅應該要對公共環境更為友善,而不是把開放空間拿來當成自己的大廳、花園,政府也應該要多加興建「社會住宅」讓年輕人有地方可以落角。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住宅」已在台灣成為被議論的話題,政府必須依《住宅法》,把「住宅政策」、「住宅計畫」講清楚,還要落實執行,才不會讓民眾失望!

商業區高樓必須注意鄰居日照權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3日聯合報A10版記者陳宛茜「下月起商業區新高樓須維護鄰居日照權」的報導,營建署日前完成日照權修法,規定在商業區七樓以上的新建高樓,皆須遵守讓鄰地建築享有「冬至日一小時陽光」的日照權。

    居住空間如果採光良好,可以減少病菌並且舒緩情緒,也被先進國家視為重要的國民基本權利,透過立法給予明文保障,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健康住宅」標準,每天應有三小時以上的日照。

    台灣並沒有《日照法》,但是在現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裡面有規定住宅區建築物若高於七層樓或二十一公尺,在冬日所造成的陰影應使林地有一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但是過去對於商業區並沒有規範,台灣住商混和嚴重,對於商業區的辦公大樓、旅館缺乏日照權的保障。

    即使高樓林立的香港、大陸住宅區和商業區都有平等的日照權,過去內政部營建署修法一再面臨建商壓力難以推行,新任營建署長曾大仁的支持下,日照權總算可以在營建署大會中通過。未來建商還是可以蓋高樓,但是要注意陽光射入的角度與建物方位,或是改變建築造型,讓鄰地享受陽光。

    筆者認為,建商興建大樓,一定要注意對於鄰地環境的影響,舒適的居住環境需要大家來共同維護,如果爭搶著興建更高的大樓互相遮蔽陽光,住在裡面的居民或許就不快樂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日照權」在高緯度的國家甚為重要,而台灣自有《住宅法》之後,對居住品質日益重視,「日照權」也與居住品質有關,所以《建築技術規則》能有此一修正,這也是一進步的表現,值得肯定!

高雄房市平價屋已成為主流!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21日經濟日報A6版記者林政鋒「高雄房市,平價屋成主流」的報導,由於台灣進行九合一選舉之後年輕世代展現高度的影響力,也刺激高雄的房地產市場,建商開高價再打折的手法逐漸收斂,「豪宅」建案也紛紛低調或改名,改走平價首購路線。

    高雄不動產公會理監事指出,九合一選舉國內地方政治板塊劇烈挪移,尤其年輕族群在選舉中扮演吃重腳色,造成選情一面倒。選後建築公會聚會除了對選舉結果吃驚外,也感受到年輕選民其實是「反商、仇富」,影響未來將會推出平價建案成為主流。

    另一方面豪宅將會轉趨低調,像是總銷高達新台幣180億元的「京城帝寶」,決定改名不再用「帝寶」的稱號。目前業者開高價再打折的銷售手法,應該也會適度修正,以免過度刺激年輕族群造成更大的政經後遺症。

    高雄房地產市場十餘年前由美術館特區開始炒作,從每坪新台幣15萬元漲到現在4050萬元,十年漲幅超過三倍,建商並且到三環外的橋頭新市鎮推出每坪新台幣30萬元的建案,希望把附近房價拉高兩倍以上。

    但是房地產市場經常出現「開價嚇死人、成交笑死人」,除了讓不會殺價的忠實購屋者吃虧外,也讓年輕人望屋興嘆,民怨持續累積,對社會造成負面氛圍。

    目前鳳山和橋頭新市鎮,將會是未來平價住宅重點推案區,至於高雄80坪以上規劃的豪宅,已經幾乎停擺,投資客也消失無蹤,1~200坪或是更大坪數的建案長達半年零銷售,建商已經準備更改設計規劃,縮小坪數修正以迎合市場走勢。


    筆者認為,高雄過去許多都是北部的投資客下去買房,現在投資客縮手之後房市的確冷卻不少,住在高雄且有購屋計畫的民眾不妨趁現在多看屋,應該可以取得比較大的議價空間!!

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中國大陸投資美國房地產一年30億美元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年12月22日旺報A11版記者陳昶睿「陸年砸30億美國撐起美房地產」的報導,中國大陸對於美國房地產投資不斷增加,根據美國綜合房地產公司JLL及美國市場調查公司Real Capitqal Analytics統計,中國大陸投資美國商業地產總額於2014年9月已經超過27.6億美元,預計超過2013年的32億美元,創歷史新高,也支撐了美國房地產的價格。

    最主要因素是投資美國房地產能獲得永久居留權,而預料美國房地產由大陸資本支撐的局面仍會持續。先前最受矚目的就是曼哈頓高級飯店「紐約華爾道夫酒店」以19.5億價格出售給大陸安邦保險集團,創下飯店單筆銷售歷史新高。

    中國大陸投資者主要投資區域在於紐約市中心曼哈頓及加州舊金山的高級不動產與辦公大樓,近年來休士頓因為石油和頁岩氣帶動也吸引許多大陸買家。

    中國大陸投資者對於住宅市場也相當有興趣,根據統計美國購買二手住宅外國人有16%來自包括台灣在內的華人,而且此一比例正在逐步提高,曼哈頓購買住宅者2013年中國人約占10%,如今已高達25%。每32戶高級住宅就有8戶中國買家,過去華人買家以台灣和香港投資者佔多數的情形正在改變。

    筆者認為,這和中國近幾年來經濟崛起有很大的因素,許多中國富豪有了錢之後,就到海外尋找投資標的,間接使得美國的房地產有了支撐,可見華人「有土斯有財」的概念仍然相當重!!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中國大陸進行海外不動產投資時,一定要謹慎相關法律權益,這樣才能有保障。過去台灣也有一段時間民間人士進行海外不動產投資,不小心致權益受損也時有所聞,故做前述提醒!

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買方可以要約書取代斡旋金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19日聯合晚報A15版記者游智文「買家斡旋金,該付不該負?」的報導,房市最近湧現售屋潮使得許多物件紛紛出籠,但究竟買家委託房仲出價是否應先付「斡旋金」或是只要簽「要約書」授權房仲代表出價成為許多買家的問題。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家馨表示,由於口頭出價屋主通常不能得知買方是不是真的有這樣出價,對賣方不利,因此仲介通常都慧要求買方以「斡旋金」或「要約書」的方式出價。

    「斡旋金」是指先拿出一筆錢請房仲代為向屋主出價,這筆錢通常為房價的2~5%,如果議價成功自動轉為訂金,如果斡旋金契約上所載名的斡旋期超過但斡旋不成,房仲必須歸還買方。斡旋金合約上最好註明銀行貸款成數不足合約自動解除,以免銀行貸款變數大。

    「要約書」則是不拿錢直接可以委託出價,雖然不用先拿錢出來,但是房仲的要約書版本通常都會註明議價成功買方反悔必須支付3%的違約金,但由於3%違約金並沒有在內政部的制式版本中出現,因此若買方真的反悔違約,雙方還有訴訟的空間。

    在房市多頭的時候,出價者眾,有出斡旋金者較容易與屋主議價成功,但現在房市氣氛轉變,許多房子賣不掉,因此有要約書屋主也多半願意談,就不一定要先付斡旋金較有利。

    筆者認為,買房對於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權利義務一定要多了解,不懂的地方一定要請教專業人士,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仲介人員在執行業務一定要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要讓買方知道用「要約書」可代替斡旋金,讓買方自己決定,這才是合法的表現!

新竹五樓加蓋成九樓違建火災釀死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19日聯合晚報A3版記者郭政芬、澤蓉、王敏旭「新竹大火違建,五樓加蓋到九樓為何不拆」的報導,新竹市一棟公寓10年前已經被舉報過三次違建,政府卻無動於衷,造成死亡火警,市府失職難辭其咎。

    據了解該公寓共九層樓高,五樓以上都是違章建築,其中六七樓被曾姓屋主當成出租套房租給工程公司當作員工宿舍使用,八、九樓則為曾姓屋主使用,還在九樓加蓋隔層成為樓中樓。雖然該違建自民國90年起便被檢舉,至9798年連續兩年又被檢舉,但是市府未有積極作為,讓違章建築「屹立不搖」,當地民眾也不禁搖頭痛批「非常誇張」。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副處長陳永源澄清,該棟違建公寓經查報後有被列管,但一年拆除經費僅新台幣200多萬,因此優先拆除正在施工者,老公寓則排在後面處理。該棟公寓式20多年舊建築,並非施工中或者經營八大行業,近年來經費不多以科學園區、大學周邊出租套房為優先拆除對象,民國103已經拆除了50多件。

    新竹市違章建築近十年來累積了8200多件,查報數量頗多,但是受限經費一年最多僅能拆除100多棟,拆除高樓一次就得耗費新台幣20萬元,等於年度拆除預算一成。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由於許多地方政府年度編列拆除預算都遭到地方議會刪除,使得地方政府沒有錢可以解決違建問題,但新竹市違建拆除費並未被刪光,地方首長必須想辦法處理而不是以沒錢辦事當作理由。至於本公寓如何以七樓過關還可出租使用?新竹市政府工務局也澄清建商是拿到五樓執照後偷偷加蓋,五樓以上均為非法使用。

    筆者認為,政府拆除違建要有魄力,不能以經費不足當成藉口,否則到時候像本案一樣釀災,相關公務人員一定難辭其咎!民眾也要有守法概念,切勿貪圖使用上便利而加蓋違章建築,否則將有害公共安全,甚至危及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違章建築」相當嚴重,這主要是執法不嚴所造成的後果,政府應嚴格執行《建築法》,拆除違章,才可祛除人民僥倖的心理!

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2015年專家建議買地賣房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18日工商時報A5版記者蔡惠芳「CCIM建議買地賣房」的報導,「CCIM台灣不動產投資師協會」所公布最新2015年房地產最佳投資策略的票選結果,專家建議「土地」是2015年買進的首選,其次是「旅館」,但「住宅的部分」因為烏雲罩頂,空方占上風,超過六成建議「賣為上策」。

    CCIM台灣不動產論壇」在民國1031217日登場,今年主題是「房地稅制改革對台灣不動產市場之影響VS美、日、東南亞不動產投資趨勢」,而結果顯示住宅市場將受不動產稅制、查稅持續、央行利率政策不明朗、日本量化寬鬆影響亞洲貨幣、資金外移海外等衝擊,空方氣氛濃厚。

    在商用不動產市場方面,2015年商用不動產投資首選應該是土地,旅館則排名第二,超過六成的專家建議把住宅賣出,對於零售店面市場,價格預期持平偏空,但是對於租金則預期持平偏多有續漲空間,因此有過半的CCIM專家建議投資人持續持有零售店面。

    海外不動產的方面,前七名則分別為日本、美國、馬來西亞、澳洲、中國大陸、菲律賓和柬埔寨等。

    筆者認為,錢不好賺,可以自己賺不要給政府賺,CCIM專家的看法有一定的可信度,如果手中有多間閒置的住宅,不妨趁價高盡快脫手,調整資產配置,才不會受到房地合一稅的衝擊以及將來被套牢的風險。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投資標的買賣時機都甚為重要,台灣CCIM能為國人提供2015年的投資策略,國人可加以參考,又現新任協會理事長邵揚威先生是一位傑出的建築業者,將為該協會有更提升的帶動!

地籍清理四年,全國代標售新台幣63億元土地!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18日工商時報A22版記者于國欽「地籍清理有成,四年代標售63億元」的報導,內政部於民國1031217日表示自台灣光復以來,清查土地權屬不明者,有15萬筆,經公告重新登記迄今仍有五成未完成清理,其中無人申報經公部門代為標售者已經達到新台幣63億元,這筆錢已經存入專戶,未來民眾如果能證明擁有被標售的土地,仍可申請自專戶領回土地價金。

    內政部在1031217日部務會報通過《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以及《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使地籍清理標售、土地權利價金專戶管理更為健全。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民國35年光復初期政府曾經辦理土地總登記,但是遺留下許多問題,自民國97年開始各縣市公告15萬筆權利內容不清、不完整的地籍資料,至今年11月已經完成72千多筆的清理,但仍有高達52%未清理完成。

    地政司施明賜副司長表示權屬不明的土地如果是土地登記名義人為神明、土地登記為日據時代某株式會社、土地登記名義人為「眾田甲」但無地址、土地登記為三角林埤或四方林埤等,公告超過一年無人登記各地方政府就會依法標售。自民國100年進行標售以來,累積標出土地有2906筆,共100公頃,標出金額新台幣63億元,依規定將標售收入存管於「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擁有者十年內可以申請發給土地價金。

    筆者認為,這些權屬不明的土地,應該要盡快辦理標售,一來可以讓土地權屬確定,二來也不會造成土地的閒置浪費,筆者認同這樣的做法,有興趣的民眾也可以隨時注意地方政府代為標售的資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地籍清理條例》實施四年以來,已有相當成就,政府應再加速推動,俾利地籍權屬及土地利用之明確。

中國大陸綠地集團在美國紐約的新建案動工!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17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葉又瑋「綠地紐約建案動工,股價衝」、工商時報1031217A15版記者賀靜萍「央企綠地,進軍紐約市場」、旺報1031217B4版記者勵心如「綠地登紐約,50億美元地產動工」等報導,中國大陸企業進軍美國動作頻頻,在大陸安邦保險購買華爾道夫飯店、中國銀行買下曼哈頓辦公大樓後,大陸房企綠地集團與紐約房地產開發公司森林城旗下子公司合作,在紐約布魯克林開發的大型公共租賃房專案,於美東時間20141215日舉行開工儀式。

    這是中國大陸建商截至目前在美國最大筆的投資,也是紐約30年來最大規模的房地產綜合體開發案之一。該建案名為「太平洋公園」,位於紐約布魯克林區正中心,緊鄰巴克萊球場和布魯克林區最大的購物中心,交通便利共有12條地鐵、16條公車和長島火車站環繞,至曼哈頓華爾街僅10分鐘地鐵車程。

    該建案占地約6.45萬平方公尺,規畫建築面積近60萬平方公尺,包含出租公寓、可售住宅單位和商辦酒店共有14棟大樓,超過1/3的住房將以廉租房形式出租,社區將來將有完善的配套設施包含紐約市公立中學、健康中心、老年活動中心、開放式公園、公共藝術活動區和購物中心。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的房企相當有企圖心,前往美國主要也是看好美國未來景氣復甦將會帶動房地產成長。筆者認為,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台灣近年來受到意識形態和政治因素影響,種種錯誤的政策已經導致資金外流,恐怕未來經濟將來也只有一攤死水。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政府一定要認清現已進入全球化的競爭時代,政府一定要運用良好的政策,讓企業願在台灣投資,這時才能創造就業機會及稅收,人民才能改善生活,整體社會才能向上提升!

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先租後賣仍被認定要課奢侈稅! 文◎李廷鈞地政士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1217日經濟日報A17版記者吳佳蓉「奢侈稅獵漏,別想先租後買賣」的報導,北區國稅局查到一個逃漏奢侈稅的案例,買賣雙方私下約定先簽租約,待課稅期(滿2)已過,再簽訂買賣契約過戶,最終因為不正當逃漏奢侈稅而遭到國稅局要求補稅,且重罰2.5倍的罰鍰。

    北區國稅局表示該案例是民眾於2013324日將房屋出售給乙,並且主張該房屋再2011320日就已經購入,持有已經滿兩年不需要課徵奢侈稅,但是國稅局深入追查發現,甲乙雙方於20128月就已經立約,約定先簽訂租賃契約並且由乙付給甲新台幣100萬元的訂金,說好待房屋超過持有兩年期限再正式簽訂買賣契約,屆時付清全額新台幣816元,明顯意圖逃漏奢侈稅。

    雙方立約時還簽訂了借屋裝修承諾書,允許乙在買賣過戶前可先進行房屋內部裝潢。有鑑於種種事證,國稅局判定甲必須補繳「奢侈稅」,就交易的新台幣861萬元課徵10%共新台幣816000元,並且重罰2.5倍罰鍰至新台幣204萬元。

    甲雖不服申請復查,但是雙方先前利約內容明顯有規避課稅期限之嫌,而且甲確實已經先收取訂金,乙在簽訂租賃契約後,也立即開始裝修房屋,對房地有實際支配使用權,仍遭國稅局認為不正當逃漏稅駁回甲的復查。

    筆者認為,國稅局雖然以「實質課稅原則」來解釋這樣的案例,但不能排除事實上先租後買的可能性,如果先租後買者一律認定是在規避奢侈稅,似乎對於納稅義務人不甚公平,筆者認為國稅局遇到這種情況仍應詳細針對個案情形進行調查,而不是一概以「實質課稅原則」駁回人民的復查。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國稅局面對納稅義務人的「復查」案件,還是本於「愛心查稅」,詳細查明,分別情形進行依法處理,這樣才符合「賦稅人權」保障的精神!